未經密宗阿闍黎灌頂傳授,有無方便法門? 

 

密宗把修密法設下了灌頂認可這關卡,看似無情,但也有內因。 

 

許多人想修密法,但若尋不到有證位的上師灌頂傳授又無法修習密法,心中不免埋怨密教藏珍寶而不示於人。

 

其實密教設下盜法與認可這一戒,有幾個原因。

 

第一、重視法寶,付法需擇人。

 

第二、密教可算是世上成就最速捷法門,同時許多密法具有大神通力,如增息懷誅四大事業法、伏魔斬妖等法術,落入不法之徒,將會成就一位可怕的邪師或魔頭。有不少人修密修出成就,但最後一步落入歧途死後都成了大天魔或阿修羅魔。

惡人怎麼做壞事呢?學了超渡法結果就不忌殺生(失慈悲心)、學了無漏法結果就玩女人(沉淪慾海)、學了誅法就去「為民除害」(起嗔心),學了請神秘法就一天到晚芝麻小事都問神,學了運財法不懂佈施,學了破魔法就去欺負靈界眾生,甚至修敬愛法術讓女生喜歡上你,與護法結盟卻借以為非作歹,藏密以前鬥法的事早發生不少。

 

第三、因為修密法需要上師的傳承加持力之故。禪宗修證靠自力,凈土宗修持靠他力(佛力),而密教則是依三力合一(上師力、本尊力、自力),所以成就最為迅速。因此若無根本傳承上師的加持力,修持該派密法難以相應。

 

第四、無上密部有許多難為世俗所接觸的密義,如明王供肉、人骨法器、修金剛不共法還有特殊供品等,因此盡管現在密教已廣傳但無上密的有些東西仍是不公開的,需擇人而授。密宗的甚深密義,只有成熟者、具器者可以明白。否則未度眾生,已令眾生毀謗犯業,傷他人慧命。許多佛教徒以顯教的經典解密教,然後毀謗之。現今的許多顯密之爭,就是一種很大的破壞。

 

第五、空行父、空行母都守護著密法法寶。上師決定公開都是經過了本尊與謢法的同意,若法本未得到容許翻閱,你卻私自偷閱,別人雖不知,但空行父、空行母都看在眼裡。縱使沒被處罰,這樣私自修法也別想相應。

 

但是現在是大密宗時代,許多的密法已陸續公開,而且公開的都是有名望的大阿闍黎。若密法不可公開、不可自學,那這又是何因?給了糖果,又說有毒?

 

有人認為這是為推廣密法之故,要讓大家知道何謂密法,這樣才能吸引眾生來,才容易引渡眾生入密教之門。因此這是讓大家解密法,若有興趣的話再皈依入密教之門。

 

至於密法是不是沒有上師指引對不能修持?毫無通融?

目前有兩派說法。一為保守派,堅持不可自修。另一認為有方便法門。

 

主張可行方便法的說法是這樣的。他們認為成就的上師一生難遇,莫非就此一生不能修密法了嗎?因此延生出一些方便法。

由於自30年代開始,密宗內密陸續被有大成就的上師所公開,如:不丹的諾蒲上師公開了「大手印瑜珈法要」「六成就法」,西康的諾那活佛、貢噶上師也在各地普傳,40年代王家齊上師的普傳,大成就者陳健民上師甚至公開在書藉中並由其弟子翻譯中英文本,這都打破了以往的傳統。

 

密宗學家邱陵認為,凡是經由「有成就的上師」所公開之法,均不需灌頂就可以修持,但是必須以該名公開密法的上師為自己的傳承上師。所謂根本傳承上師只能有一位,不可有多位。如修諾蒲上師公開之法則需以諾蒲上師為自己的傳承上師。

 

另一個說法是認為,四加行等較基本的法尚可修習,較深一層法不能修習。

也有人認為可以先修四加行及上師瑜珈,一直到上師瑜珈相應之後,這表示已得根本上師的傳承認可,於是該上師所公開傳授密法都可修習。

方便法門的說法有許多,密法在今日已不能說是完全碰不得了。

 

我本身算是半保守半開放的立場。我認為有些法可以自修,有些法不可以自修。有些法是普傳法,有些法是傳承法與不共法。對於普傳法的修習,在沒灌頂之下的修持功德較小(偏向諾那活佛的說法),相應也不容易。但是還不至於盜法。

 

如持咒方面,就舉一個密教大成就者諾那活佛的說法。

一、有成就上師所傳授之咒,未經灌頂,可以修嗎?

凡經上師傳授之咒,行者持誦功德甚大;如未經上師傳授而自行持誦之咒,則功德較小,其差別只在功德之大小。任何經典,亦未言有盜法之罪,蓋十方諸佛均普度眾生故。再者經上師所傳之咒,行者可以轉傳他人;未經上師傳授之咒,只可自誦自修,不能轉傳於人。」

二、沒有上師傳授的咒語,但又想修持這咒語,該如何?

行者如欲持誦某佛之咒,但又苦於無阿闍黎師傳時,可在壇中供一某尊佛像,供養禮拜,至誠懺悔後,即叩求某佛親口傳我某咒,再自誦三遍,並默想本尊親授於我, 一切功德均已賜給於我。如此作法所得之咒,與阿闍黎所傳者功德相等;但只能自修,仍不能轉傳於人。」

 

普傳法要怎麼介定?這還得視該名上師在公開場合公傳時,對於這個法的開示與限制。若該上師說只限在場灌頂者,那就不可自修了。

書上的法要怎麼判定,這就要靠對密法的瞭解判斷了,如拙火等內法肯定不能自修,但中陰成就等就可習之。

 

通常持咒的部份沒有太大限制,正如諾那活佛所說只是功德大小,心誠則許的問題罷了。但若修法涉及到手印、觀想咒字等,這類法大多都要灌頂傳授,因為即使你沒有盜法,你也可能會白修耗掉了寶貴光陰而得不到相應。

如破瓦法屬於大手印系列,而今卻已經大大的公開,但以我的想法在未得灌頂認可之前我仍是不宜妄修。原則上,無上密部的密法我認為通通都要皈依上師,灌頂學習。

 

至於聖嚴法師的說法:「若您是修密咒及密教手印,若無灌頂是不能修的,是不如法的。但如若在釋迦牟尼佛像前,誠心念誦大輪金剛陀羅尼”21遍,即如見佛,即同入一切曼荼羅,所求諸法皆得成就,可免盜法之罪。」。

這一點留給學人自行去判斷,我不敢下定論後由大家去亂學各種密法。這說法出自《大輪金剛陀羅尼經》與《大藏秘要》,若能請教金剛上師的指示更好。

 

以上是我的私人想法與立場。

 

那怎樣算是盜法呢?既已公開,若看了就是盜法,那還公開什麼呢?

其實,坊間有許多公開的法本,若上面寫著「未得灌頂傳受,不得翻閱」,你擅自翻閱,就是盜法。若未經法本擁有者同意,偷翻其法本,也是盜法。

 

但是若沒有寫不可翻閱,而又已經出版成書公諸於世的法本,那應該不算盜法。一般上公開出版的法本並不會註明禁止翻閱(禁止翻閱還出版什麼?),但卻會註明「未經灌頂不可自修」字樣。因此,這種公開出版的密法書,看了當然不算盜法,但可否自修又是另一回事了。可以翻閱,不表示可以自修。

 

如果公開的法本,沒有註明「未經灌頂不可自修」呢?有些法可以自修,有些法不可以。必須看清楚該作者是不是寫法本的原撰人,一般上「引用」公開版本的作者常會忽略了註明。但某些法又確實可以學,如那洛六法的中陰聞教得渡法只是一種知識觀念,大手印瑜珈法要中的切念法等只是一種禪定心法。

 

諾蒲喇嘛所公佈的法本中,諾蒲喇嘛聲明公開的因緣乃因喀什米爾國王以二十餘秤紅花之供養恭請上師慈悲編撰法本,而喇嘛又見現今許多大手印諸論已偏離經論,於是編了《大手印瑜珈法要》以利未來的修行者。

而該法本漢譯者胡之真密行者寫道:「大手印瑜珈法要,既經不丹諾蒲喇嘛公開,行者照此法本修行,諾蒲喇嘛即為傳授行者之金剛上師,如無特別原因,不必另行皈依上師。本書內專注於物體之瑜珈似過於簡明,尤以明點、金剛誦、寶瓶氣為然。照密宗傳統,精微奧妙之處,僅可口傳……」胡之真行者所抱持看法,也與邱陵相同。

對此,我覺得必須視乎何法才能判斷。如「不專注於物體之瑜珈」就可修習,並無大礙。不過我看了法本,發現拙火等氣脈明點部份已公開不少心要,但仍藏了一些秘密口訣,照書練習內修恐不得真傳,同時也無傳承加持、不得空行護持。

 

至於這些方便法門的說法是否真的可行、容許自修呢?其底限在哪裡呢?我只是提出各方人士的說法以供大家參考。

 

ps:個人私以為,當今資訊發達,上師不難找,能找個上師最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uzifu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