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作消業

  受冤屈當作是消業障。
  被毀謗當作是消業障。
  重病在床當作是消業障。
  被人欺負當作是消業障。
  家遇不幸當作是消業障。
  身世淒慘當作是轉世來還債吧。你這一世不還,還是帶到下一世不是嗎?

  修忍辱者,如此一想,自可釋然,心自可定。受不白之屈,受他人凌欺,就當作是逆加持,不要心生嗔恨,暗自裡要更有決心的修持自己,達到不動心之境。

  聊到生病消業,我曾聽過一個故事。

  有位病人年老病重將亡,但卻長年受病魔纏生的在床上掙扎。病者要求安樂死,結果一位法師對家屬說:「不可,這是他的業報來襲,讓他受完業報自然減輕一些。」雖然我不知該不該這樣。

  一方面聽來有理,畢竟一位大善人家,天人護佑,確定往生之人,是不會經過長年病魔的痛苦而死,一名往生淨土者一般來說都是安祥過逝,死得不痛苦。長年病魔纏身多是業障深重之人。

  但另一方面來說,讓他人痛苦下去,是否有失慈悲心呢?對不?再說,若家屬為老人做中陰聞教得度法、或助誦阿彌陀佛聖號祈佛接引,若老人心念堅定自可帶業往生啊。

  但事情又不是那麼簡單,安樂死算不算一種自殺啊?自殺罪孽可是深重的阿,眾生都是佛,自殺等同殺佛啊。

  可是,醫生治不好已經必死無疑,還算自殺嗎?

  咦?這果然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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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zifu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